中共安阳工学院委员会 关于梁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2-12-30 20:34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校党委各部室: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20221110日校党委会议研究,并报请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批准:

冰同志任安阳工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

李红安同志任安阳工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免去其安阳工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崔玉华同志任安阳工学院纪委副书记兼纪委综合室主任;

路春霞同志任安阳工学院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安阳工学院纪委副书记职务;

李世扬同志任安阳工学院校长办公室主任兼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

高丽娜同志任安阳工学院审计处处长;

石志强同志任安阳工学院基建处处长兼基建处党总支副书记;

张想竹同志任安阳工学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安阳工学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长职务;

冯利民同志任安阳工学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长,免去其安阳工学院飞行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伟同志任安阳工学院工会副主席,免去其安阳工学院基建处处长职务;

冰同志任安阳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安阳工学院校长办公室主任兼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菊意同志任安阳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党总支组织员,免去其安阳工学院审计处处长职务;

周纲领同志任安阳工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党总支组织员,免去其安阳工学院后勤管理处处长职务。

其中,梁冰、崔玉华、李世扬、高丽娜、石志强5名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除,试用期一年。


中共安阳工学院委员会

20221227



































安阳工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21227日印发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安阳工学院校长办公室
邮编:4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