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工学院毕业生就业政策学习制度
2020-10-29 12:34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政策性强,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了科学规范地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学习研究制度,及时沟通和了解毕业生的学习生活等方面的信息,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学习、认真研究国家及省教育厅发布的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并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关实施方案。订阅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期刊,组织各学院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及师生认真学习。每学期不少于2次学习宣传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使全校教职工都树立全心全意为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的观念。广泛宣传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介绍就业新形势。

二、定期开会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两次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措施办法。

  三、组织专人外出考察学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和学习其他高校就业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改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四、定期汇报。每学期向学校主管领导全面汇报一次毕业生就业学习研究工作的有关情况,以便更好地搞好毕业生就业学习研究工作。

  五、聘请专家举办毕业生就业工作学术报告会或讲座,或组毕业生参加学校举办的相关活动。

六、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研究活动。定期召开就业政策学习研究活动,研究就业新形势、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措施。鼓励和支持工作人员撰写有价值的就业工作指导论文发表。

  七、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跟踪调查,根据反馈信息及时研究分析,更好地为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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