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工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与表彰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良好的学风、班风,增强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根据河南省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与表彰内容
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范围
全校所有全日制学生班集体。
三、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5.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率不低于评选年度内学校体测的平均及格率;
7.评选年度内班级同学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四、评选名额和比例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数额按班级数10%的比例进行推荐。
五、评选与表彰时间
先进班集体每年评选表彰一次,于每年十月进行。
六、评选程序
1.评选。各学院、洹滨校区管委会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按要求填报《安阳工学院先进班集体审批表》,评选出先进班集体。
2.学院审核公示。各学院、洹滨校区管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对评选的班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各学院、洹滨校区管委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党政联席会讨论,报学生工作处。
3.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七、评选要求
各学院、洹滨校区管委会要对参评班级进行严格把关,结合实际,严格标准、严格审核,切实做到优中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