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采购资产价值评估服务的邀请函
2021-08-30 19:45  

安阳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拟就“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服务单位参加。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本项目为安阳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委托第三方对设备等资产的价值评估服务。

1.评估范围

本项目评估的资产是各类设备,以经批准拟处置的设备为主。因特殊情况需要评估的其他资产也包括在内

2.在约定的有效期限内,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工作需求不定期提出评估需求,成交服务单位应当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在收到全部材料后10日内提交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式五份,需胶装。

3.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4.在服务期内,如果成交服务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出现其他纠纷,国有资产管理管理处有权重新确定资产评估服务单位。

二、报名及采购截止时间、地点

202192日上午900,安阳工学院A-12107西,国有资产管理处会议室。

三、参与方式

参与人不需提前报名,在规定的采购截止时间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的备案证明或者备案公告原件(或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身份证原件。

四、评标及报价

本次采购报价为折扣率报价,以所报折扣率最高者(即所报价格最低者)为成交服务单位。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的前提下,各报名服务单位以发改价格[2009]2914号及中评协[2009]199号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附后)作为基准报出折扣率。各报名服务单位在采购现场进行两次报价,每次报价均予公开。

中标价=基准价×(1折扣率)

成交服务单位应当在成交之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服务单位的报价为将评估报告送到指定地点并履约完毕后的价格(包括交通费、设备费等一切杂费)。

六、结算方式

按次结算。每笔委托业务结算一次,付款时间为采购人收到处置资产拍卖款后两个月内。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技术鉴定,并将鉴定报告送达指定地点。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志伟 联系电话:0372-290161013569037138


安阳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8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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